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
该规定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发布之日施行,写明哪些出境情形可以免于安全评估、标准合同与认证三条路径。
三类内容
第三条至第五条列出豁免情形,包括为订立与履行合同所必需、跨境人力资源管理,以及规定的低数量情形。
第六条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布负面清单,第七条重述按涉及人数确定适用路径的门槛。
官方来源
读取记录
- 主要来源
-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
- 法规标识
- CAC Order No. 16 of 2024
- 读取日期(快照)
- 2026-08-17
- 读取层版本
- zh-nodes/1.3.0
- 有效期
- 180 天,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
- 内容指纹(审计链)
- zh-nodes/1.3.0:b9dfcf82
- 英文版本
- /cn/regulations/cross-border-data-facilitation-2024
相关条文节点
- 中国法规登记:十二部规则:十二部中国法规:数据、出口管制、原产地、强制认证与人工智能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:适用范围、处理依据、出境条件与影响评估,附官方原文链接。
- GDPR:出口企业需要看的条款:GDPR 对中国出口与跨境数据传输的核心条款与官方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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