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(2024)
条例把此前分散的两用物项管理并入一套制度:统一清单、统一许可、统一的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核查要求。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。
许可与清单
列入管制清单的物项出口前须取得许可,按物项、目的地和相对方逐项审查。
未列入清单但出口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用于特定用途的,同样需要申请许可。
最终用户与留档
出口经营者须取得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,并对真实性负责。
相关单证的保存年限由条例规定,监管机关可在事后调阅。
官方来源
读取记录
- 主要来源
- 中国政府网 条例原文
- 读取日期(快照)
- 2026-08-28
- 读取层版本
- zh-nodes/1.3.0
- 有效期
- 180 天,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
- 内容指纹(审计链)
- zh-nodes/1.3.0:67c1f1d2
- 英文版本
- /cn/regulations/dual-use-export-regulations-2024
相关条文节点
- 出口管制与制裁:三法域对照:中国、欧盟、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规则的条文级对照与核查步骤。
- 出口合规:中国出境与欧美入境:出境一侧与入境一侧分别适用哪些规则,逐条列出官方出处。
- 中国法规登记:十二部规则:十二部中国法规:数据、出口管制、原产地、强制认证与人工智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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